一、抽查时间
2021年7月29日至8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抽取2022年1至6月份在我局备案的项目及相关企业的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抽取比例为5%。
三、抽查内容
本次抽查以《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纳入的执法事项为抽查内容。
四、抽查股室
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股
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环资股
五、名单抽取
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六、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8日